如何坚持自我的活下去—读加缪的《异乡人》有感

2017-11-04 12:15:25 精英读书会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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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坚持自我的活下去—读加缪的《异乡人》有感》by 精英读书会sq

法国作家阿尔加·加缪的《异乡人》(L'Étranger),又译作《局外人》,个人认为后一种译法更贴合本书的主题。

本书是一部中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方式叙述,小说分为两个部分,即入狱前和入狱后,故事情节较为简洁,看完第一遍,给我的感觉就是荒诞费解。然后去查阅作者的生平和介绍,才逐渐领悟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

作者在195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被世人认为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他的作品充满荒诞,他揭示世界的荒诞,认为个人要坚持自我,坚持真理和正义,本书就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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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人物不多,有默尔索(书中的第一人称)、妈妈、公司领导、养老院门房、看护、院长、妈妈的院友,有女友玛莉、公司同事、邻居雷蒙和萨拉曼诺、以及郊游好友马颂,还有法院院长、检察官、辩护律师、法警、机器人般的娇小女子、监狱牧师等。

这些人,作者都认为他们在违背自我的活着,他们都是荒诞的代表,除了他的妈妈。

因为,他的妈妈去世了。本书就以此为开篇。

第一部分从母亲去世开始,到他杀人入狱,不过仅仅两周。这部分文字平淡,像是日常琐事的讲述,但字里行间透露了主人公对社会、周围人的“无所谓”,为后面180度的生活轨迹扭转埋下伏笔,即本部分最后的开枪杀人。

他杀的人,其实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和他的邻居产生过纠纷的阿拉伯人。

第二部分讲的是入狱之后的审判。

主人公认为他的案情很简单,就是过失杀人。

然而法官关注的是主人公本人,他在妈妈过世守灵时未流泪甚至抽烟,回家后就去游泳,随即约会女友,与“拉皮条”或吃软饭的邻居“鬼混”,最后在海边开枪杀人,而且是在开了第一枪后隔了几秒,又连开了4枪。

又因为主人公不信奉基督教,不认为有上帝,所有人都认他不孝、不伦、不正,与天地不容。

最终审判,他将被送上法兰西的刑台上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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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塑造的主人公,是一名兢兢业业的职员,性格内向,与世无争,正直诚实,与当时社会的人生观、价值观明显不一致的人。

他喜欢与女友相处,但又不愿意说爱她,因为他本来就没有爱的感觉,不想说假话;他愿意与吃软饭的邻居聊天喝酒,能看出他确实是个软蛋,但又愿意为他出主意,帮忙对付仇家;他不愿配合法庭给他找的辩护律师,虽然辩护律师尽其所能的帮他申辩,但他就是不想撒谎说假话,以致最后辩护失败。

文中描写主人公在为妈妈守灵和安葬时,没有流一滴泪,但其实他是非常敬爱自己的妈妈。

通篇一直以“妈妈”称谓,而不是母亲,仅有一个地方提到父亲,而且多个地方回忆妈妈说过的话,或者母亲的教诲。首先可以推测,他小时候一直跟母亲生活,而父亲在他很小时候就离世。母子之情,深切至心。因此在最后,说妈妈跟他开了个玩笑,“她在生命来到终点时找了个‘男朋友’”,“玩这种重头来过的游戏”。“这世上没有人,没有任何人有权为她哭泣”。也诠释了他为何没有流泪。

他开枪杀人,直接原因就是因为他早上没吃饭,一直就不舒服,海边阳光太刺眼,以致最终扣动扳机。而最后又开了四枪,我推测他是怪自己开枪杀了人,影响了他的假日,“毁掉了沙滩上的平静安详和我曾经在此拥有的快乐”,完全失去了理智。这也是后来法律人士经常争论的是否是“过失杀人”的地方。

他回答领导母亲岁数时透露妈妈六十几岁,说明他也在三十至四十岁之间,一直没有结婚。也说明了他与当时社会的不协调,他“过分”的坚持自我。

文中提到的如机器人般的娇小女人,是他所反感的人。这个女人吃饭很规矩,饭后又给自己排定计划,连回家的路线也是规矩,动作麻利,匆匆忙忙。主人公认为,这都是违背真实自我的,活着会很累。后来他被审讯,这个女人竟也来参加旁听,这令他更厌恶。

他坚持自我,从来不愿扭转,直至最终扭住监狱牧师的衣领,爆发了最后的自己观点。在那个世界,与其违背自我的苟活,不如就这样坚持自我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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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作者与1942年完成,是其在逃离法西斯时所创作出的作品,也说明了作者对战争时期所处社会的反感。

我觉得,现在我们的社会和平、民主、平等、自由,需要坚持自我,不要被一些扭曲的价值观、人生观所改变。人活着,其实就在追求存在的意义,活下去,即存在。

(文:赵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