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说——作者说
手头有一本新书《她们说》,承蒙朋友寄来先睹为快。因是小说体裁,顺溜的很快读完,过了几天,发现已把具体情节忘光光,只记得小说的开头与结尾,是两个年轻白领丽人夜里开车在北京二环三环兜风,彼时她们俩刚看完一场话剧,在别人的故事里流下了自己的泪水。那么,小说的主体部分就是一段又一段恋爱故事了,难怪我记不住:因为这些故事太“常见”,有点像便利店里的薯片一样,容易熟视无睹。
忽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刚毕业出来工作的时候,有部美剧《女律师笑传》正流行呢,里面有两句台词:
——凭什么你的问题就是大问题了?
——因为是“我的”问题。
任何写恋爱故事的作者,都可以参照上面的话。一个单独的人无论恋爱多么普通,对自己而言都是天大的事。问题只在于,作者如何成功引诱读者唤起共情。手段用得到位,读者会觉得故事在为自己代言……
不过,此书的封面还有一句话作为副题:“你想过哪一种生活?”那么,作者的野心并不是只呈现爱情故事那么简单。反而是这个副题,极容易引起读者的兴趣,他们会想看到故事角色为了想要的生活将如何选择,如何错乱,如何口是心非,如何崩溃,如何不甘心,如何瞒天过海……作为读者说句没良心的话:种种煎熬,端的是好看。只可惜,恋爱牵动的其他人生领域,作者着墨太少了,劲没使上来。还有一个原因是使用的语言和普通网文并无二致,不容易让读者留下印象。
以上听起来像无关痛痒的批评,大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你自己写一本十二万字的书并正式出版试试看?!),其实是对我自己的警诫,借了别人的作品,来反省自己。我也在练习写故事,却基本从来不碰触恋爱题材,觉得这被人写滥了的主题实在难驾驭。我们这个年代,已失去《红楼梦》、《茶花女》、《傲慢与偏见》、《简•爱》、《呼啸山庄》、《飘》那样的戏剧式爱情鉴赏习惯,虽然生活里从来不缺这样的素材,人们阅读故事的期待却已经改变。曾有过一种叫言情小说的类型充斥着书市,姿态亲民,卖得极好,从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琼瑶、亦舒,以及记不清的另一些名字,写者专注于这唯一的永恒主题,读者也极容易满足。之后有张小娴,以及不知道的另一些名字,除了关注情感,还关注女性的个体自由,适合时代需要。再后来大家很少特意看纸版书了,更容易满足于几千字的网文,只要有一点点触动就高兴得不得了。也可能,因此,无论写者还是读者都通常大而化之,没有耐心去细究情感与人生的微观细节了。奇怪的是,现在翻开张爱玲的书,都快有一百年历史了,故事呈现的都是综合驳杂的生活,爱情像尘土里的花朵,竟能在各种阻力与恶意中幸存。她每一段文字都有心思,都不放过讲述自己的故事,不言情,却似句句都言情。我觉得,阅读这些前人的创作,真的会消磨掉自己捉笔的志气——如果写出来的全是意料之中的故事,叙事的乐趣上哪儿去找?
在小说而言,作者笔下的人物,是作者的代言人。每一个人物都被作者关照到,所以才来到读者面前。这些代言人作用太关键了,我想读完一本故事能留给我最终印象的可能也就是代言人了吧。如果一个故事中的代言人在读者脑海最终没留下痕迹,很可能是作者对这个(或几个)代言人不够偏爱,没舍得花大力气去塑造他们,让他们发挥作用。如果代言人显得标签化,那更是因为作者在偷懒,以为读者会买账。这样创作的代言人倒是适合写进电视剧里,尤其是都市言情,标签化的人物被看到时不会烧脑,观众很容易就习惯了,就会以为,故事不过如此。
在《她们说》的后记里,作者复盘的时候,曾说“所有对他者的体会都是无限接近真实的真实”。因此作者的代言人确实只是代表了作者架构起来的部分真实,这没有问题,问题是读者的阅读是否能参与其中,感发出自己的体会。故事里,两位美丽女白领,林果和许宝,在最好的年纪,用自己的青春做了几个恋爱试验,把活动空间局限在北京二环三环之间,很好,这可以是个很舒服的舞台了,可以演电视剧的舞台。我这个观众总是希求更多,可能并不实际。事实上,要完成一个故事,要打造代言人,已经很不容易啦。
我在这本小说里学到的其中一样东西竟是无关语言、无关审美的:小说的每一个章节控制在四五千字左右,刚好足够推进一个完整的情节,刚好也是一篇网志的长度。考虑到了阅读节奏——这真是作者的体贴之处。
另外,这本小说令我觉得亲切的地方是那些地名:国贸三期、三里屯、地铁站、经常闪现的北京路面……北京是这样一座默契的城市,你念叨一下某个地名似乎就能闻到某种气味。就会想起当年我漂在其中的时候,许多小细节自动冒出来。犹记得初到北京那个春天,走在建外SOHO的绿化带边上,领受到一点点珍贵的阳光。那时候我刚去工作面试出来,坐在阳光里,眯着眼看周围匆匆路过的白领们,他们大多数面有菜色,好像快被工作榨干了。也许林果和许宝就在这时候路过,她们走在春天里。至少,无论北京如何折叠,大家都还在同一个春天里,唉。
都是代言人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