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钏之死:金簪掉进井里头,香魂一缕入水流

2017-12-05 09:37:03 一笑作春风

一笑作春风 > 读书笔记

《金钏之死:金簪掉进井里头,香魂一缕入水流》by 一笑作春风

  一、

“前儿不知为什么撵他出去,在家里哭天哭地的,也都不理会他,谁知找他不见了。刚才打水的人在那东南角上井里打水,见一尸首,赶着叫人打捞起来,谁知是他。”

《红楼梦》第三十二回,就在贾宝玉恳切地向林妹妹诉肺腑话痴情之时,金钏跳井死了的消息从一个老婆子的口里面传了出来。

读至这一段时,正是夜静人初定时。寒风透过窗缝吹动着窗纱,让人有心惊的感觉。

我把目光定在“哭天哭地的,都不理会他”这一行字上,仿佛看到里金钏离开贾府回到家中最后的光阴。那个心性高傲的女孩子,此刻正痛彻心扉哭天哭地,濒于绝望的边缘。他的家人带着责备、带着怨气、带着厌烦冷冷地任由她一点点地沉下去,一点点地陷于冷寂的世界里,然后寂寞地走向更冷的井水中。

金钏是有母亲的,王夫人喊她的母亲白老媳妇把她从贾府中领了出去。白老媳妇再次出现在贾府中,不过三两天时间,已经是金钏死了以后了。王夫人赏了她几件簪环,她磕头谢了出去。

如此平静的笔墨。

磕头谢了。谢什么?谢王夫人慈悲?谢赏银厚重?

从这个母亲能把金钏玉钏两个女儿卖到贾府做丫鬟来看,女儿们在她眼里亦不过是挣钱工具而已。虽然也有可能像袭人家一样,当初被贫困逼迫,然既便如此,骨肉亲情岂可一刀两断?像袭人偶一回家,得到的也是满溢的亲情。

如果金钏生在一个有少许温度的原生家庭里,被赶出贾府之后,能得到母亲的安慰:

“孩子,爹妈本来就想把你赎回来呢,这下好了,咱们全家团聚了。”

“孩子,过几天等王夫人气消了,咱们再去求求她,说不定还能回去呢!”

“孩子,娘给你找个好人家嫁了,比在贾府里还要强呢!”

……

或者,什么都不说,做上一碗热饭、静静地坐在她身边,用温柔的手抚摸她的长发,用慈爱的眼神包裹她的痛苦,让她伏在肩头痛哭。

如果这样,十五六岁的女孩金钏,会走上绝路吗?

然而,金钏生命的最后,是灰蒙蒙的,湿淋淋的,冷冰冰的。家人不理会她的背后,是嫌弃金钏丢了自家的脸,失去了挣钱的一个来源。贾府里,已没有金钏做奴才的一席之位;贾府外,亦没有自己的家,从父母把她卖到贾府那一刻起,生命便早已是几两银子的分量。

天大地大,何处是归程?

  二、

如果要为金钏的死问责的话,我认为贾宝玉占四分责任;王夫人占三分;金钏自己占三分。

那是一个普通的夏日午后,王夫人假寐,金钏在捶腿,无聊公子贾宝玉开始撩妹:先是把金钏耳朵上带的坠子摘掉,再放一枚润津丹到金钏口中,然后拉着金钏的手说要讨她。至此为止,金钏只说了一句话:

“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连这句话语难道也不明白?我倒告诉你个巧宗儿,你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同彩云去。”宝玉笑道:“凭他怎么去罢,我只守着你。”只见王夫人翻身起来照着金钏的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并愤而赶走了金钏。

固然,金钏这句话略显轻薄了些,然而她并没有如王夫人口中所谓的行此无耻之事,更没有把“好好的爷们教坏。”要说宝玉的坏,金钏之前,宝玉已经和袭人有过云雨之情;并且当初秦钟抱着智能儿云雨的时候,贾宝玉还在二人得趣之时,跑进来按住人家;大约这些坏,比金钏的一句挑唆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可恨宝玉看她母亲起来,早一溜烟去了。什么爷们啊?一点担当都没有,典型的一个妈宝男。金钏之死,贾宝玉难逃其咎。

王夫人对金钏之死是有歉疚的,她心下难过坐着垂泪也并非伪装。可这是一个无趣的、无远见、无品味的木头样的女人,她的恶不是出自内心,而是源于她的无知无能。就像鲁迅笔下吃革命者带血馒头的华小栓一样,是无知者之恶。

你看王夫人的人生:做妻子,整日敲着她的木鱼,端着大家闺秀的架子,空守着婚姻的外壳,连赵姨娘这样的女人都比她在丈夫面前有魅力;做母亲,终日纵容溺爱宝玉,把所有的错误都推向身边人,终使得贾宝玉缺少担当,缺少男儿的血性;做儿媳,只知道顺从二字,在贾母眼里终是木头一般,讨不得欢心;做领导,因无能和慵懒主动让权,发生事情时仅凭喜好处事,分不清轻重缓急,分不出亲近远疏,从抄检大观园一事可见一斑。

体现在金钏这件事情上,对跟了自己十几年丫鬟说撵走就撵走,除了无情冷漠之外,也足见她审美能力和调教能力都有问题。你既然喜欢袭人那样温柔贤惠的厌烦金钏这样轻薄下作的,何以让金钏跟着自己十多年还堪称女儿一般?平日里不加教导,问题一出来,就是一个“滚”!

在生活里,有许多像王夫人这样自以为的老好人,心存善心却总是制造悲剧,你才明白原来好人的恶也是很致命的。

  三

为什么说金钏对自己的死也负有三份责任呢?

宝钗对于金钏之死有一句很冷漠的话:“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这话虽然显得无情些,仔细想想,也有几分道理。

金钏,难道只有投井一条路了?

有人说金钏失了封建社会女人最看重的名节,是因为下作轻薄被赶出贾府的,出去了也没脸面活着。可是,若不是她自己投井,有多少人关注过这件事?王夫人理亏,隐瞒着这件事。她投井之后,还有许多人对事情的起因蒙在云里雾里。更何况,金钏还是被冤枉的,并不真是无节之人。

出了贾府,见过世面的金钏应该比乡村野姑更有见识,应该生存得更好才是。远嫁一个平凡人家过平凡日子难道不是生存选择吗?贾府纵然有锦绣富贵,然这袭华美的袍子早已钻满了虱子,身为丫鬟,最好结局也不过是赵姨娘那样的地位和命运,果真就好吗?

死以明志,前提是这个志值得以死来证明。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金钏特地跑回贾府的井里自杀,就如同今天有些恩怨中的男女一样,非要跑到对方面前去死,好像对方会因此一辈子在愧疚中活下去一样。事实上,时间的流逝只是来洗涤旧迹,仅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

封建社会,死是证明自己的一种方式。男子文死谏武死战,这种死是为国君;女子殉节而死,这种死是为名节。我总不明白,要那个虚名干什么?那本就是统治阶层供在朝堂之上,作为学习样本的,为什么自己要拼死挤入其中呢?

贪生怕死是人对生命的珍重,不应该成为贬义词。还是几千年前的庄子说的好:宁可做污泥坑里的自由之龟,也不愿意做供于朝堂之上的死龟。

你看,金钏死了,又证明了什么?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徒增叹息罢了。

一个年轻的如花的生命死于非命,在旁观者眼里,大抵是惋惜,伤逝于美好生命的逝去,叹息于命运的无常,对此也省示自我,要珍爱生命。

贾府里的人都说不上是旁观者,他们和这个如花的生命曾经有过无数次的交集,在一天天的时光里他们变成熟悉的身边人。

但也不过如此。

袭人听说了,想素日同气之情,不觉流下泪来。这已属难得的情分了。

宝钗听说,安慰王夫人,说金钏可能说失足掉井里了,这理由找得也太幼稚了,难不成金钏是三岁小儿?不过对于此刻急于撇清自身责任的王夫人而言,可能这份推脱的借口是极有效的。更何况,宝钗还说了,“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在宝钗这里,她是站在主子对奴才的角度上来看待金钏生命的轻重。——这种观点应该属于人群中的大多数。

宝玉听说了,心中早已五内摧伤,无可回说。这是他种下的孽,本也该如此。

很快,金钏就会被遗忘。除了罪魁祸首贾宝玉在她生日的时候祭奠了一次外,除了妹妹玉钏想起来掉眼泪外,生命就这样如落叶般飘过,轻轻的,没有分量。

所以,当别人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的时候,才需要自己更珍重自己。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必然会开启另一扇窗。只要心宽,天地都会是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