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法案》:在法律与信仰之间
《儿童法案》:在法律与信仰之间
知道麦克尤恩,还是因为《赎罪》。这个在之前的文章里已经有所提及,趁热打铁,我又读了他的另外一本书,就是本文题目所示《儿童法案》。顾名思义,本书讲述的是儿童,而且是以法律的视角来展开的。
主人公菲奥娜是一名从业三十余年的法官,主要负责的就是家庭事务的纠纷,其中就包括儿童的权益和保护。跟丈夫结婚三十多年里,他们没有要孩子,主要还是因为年轻的时候忙于事业,总觉得孩子可以晚一点再要,后来等到想要了,年龄已经很大不合适了。就在这时,丈夫却要求分手,理由就是出轨和性关系不合。所以,菲奥娜一方面要不断地去处理别人的家庭纠纷,一方面也陷入了自己的家庭纠纷当中。解决别人的问题很简单,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就能判断,而处理自己的纠纷那就难了,除非对簿公堂。
就在这个间隙,一件事情发生了。一个还差三个月满十八岁的少年亨利身患白血病需要输血,但亨利父母和亨利本人都拒绝输血,理由是他们属于耶和华见证人教派,他们的教义是绝对禁止输血的。即便因为没有输血而身亡,那也是很幸福的,因为可以早日上天堂。因为亨利是未成年人,所以做出此番决定是他的父母。医院出于职业和道德理由认为,无论如何,生命大于一切,不能因为不输血而导致一个人白白死去。就在这样的纠缠中,一场听证会开始了,主持人就是法官菲奥娜。中间经过了很多次的较量,菲奥娜左右为难之下,在判决书下达前去了一趟医院,在医院里见到了亨利,跟他进行了简短的交流,然后判决医院胜诉——亨利因为得到足够的血液而挺了过来,身体得到了康复。
但这只是故事的开始而已。获救之后的亨利开始反思自己的信仰,他注意到了他的父母的兴奋,毕竟他们的儿子获救了,但他也看到了父母的虚伪,他们明明希望儿子获救,却还是要求儿子按照教义,拒绝输血。待到出院,亨利不仅放弃了自己的信仰,还跟父母几乎断绝了关系。断绝关系之后的亨利想尽办法联系到了菲奥娜,他把菲奥娜当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甚至是当成了自己的新的信仰。中间有那么一段,一度让我们觉得这一对可以成为母子关系甚至祖孙关系的两个人,似乎擦出了爱情的火花。菲奥娜躲躲闪闪之后,亨利终于知难而退。但横亘在他和他的信仰之间的鸿沟再也没法弥补。后来他的病又犯了,已经成年的他有权利拒绝输血了。这一次,他因未能及时输血而不幸去世。
我看过麦克尤恩关于这部小说的一个采访,大概的意识是他想探讨的是信仰和法律之间的关系。类似的伦理道德和法律问题确实一直都在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作为一个基督徒,我的感受尤其深刻的。比如说,不准堕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堕胎吗?如果同性恋是一种罪,我们到底应该对同性恋有个什么态度?能跟他们做朋友吗?可以喜欢同性恋歌手的歌或者同性恋演员的电影吗?这还没有牵涉到法律问题,就已经足够引起轩然大波了。
关于耶和华见证人这一教派,我从网上多少了解到一些东西,应该可以算是基督教的一个异端。耶和华见证人最引人注目的有两点,一个是本部小说在探讨的输血问题,他们是撅嘴禁止信徒输血的;第二就是不断爆出的娈童和性侵丑闻,似乎每一个带点邪教性质的异端都会有这种令人瞠目结舌的问题吧。窃以为,他之所以会选择这一教派,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得罪的人会少一点吧。
我们可以谴责这些人,但深处其中的当事人遇到生死攸关的问题时,仅仅靠谴责是没有用的。“生命第一”当然是人道主义社会的第一原则,但当我们本着这个原则,利用法律的牵制性来执行时,生命可以就下来,但信仰的崩塌可能导致整个精神完全的陷落。亨利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从小被教导的就是输血是在犯罪,当有一天他发现输血救了他的命,他一方面发现了所谓的信仰具有盲目的欺骗性,另一方面他还是在伤心,当他想到别人的血液流淌在他的身体里,他就会忍不住地恶心。
这个问题可能在现世确实没有完全解决得了的方案,你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救了他的命,可能并不能帮助他走出精神崩溃的绝境。其实,我经常在想,虽然基督徒反对同性恋,那也不能忽视他们所应得的权益啊!作为一个人,他们在这个社会中生活,他们也应该有造物主赐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和自由,即便他们失去了永生的福祉,背离了上帝造人的目的。作为信徒,我常常这么告诫自己,以防自己生出无端的仇恨来。
小说其实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它只是在提出问题。这是个无解的问题,可能永远都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案。菲奥娜也是无能为力的,她也是听说亨利去世的消息而已。唯一让人觉得还有希望的,是菲奥娜和她丈夫的爱情,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把一个即将分崩离析的家庭挽救了回来。但那个因为信仰——即便是错误的信仰——而崩塌的家庭,他们的伤痕,怕是无人能够抹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