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你要读《飘》吗?

2017-12-15 11:47:23 二十五岁的老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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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飘》(《Gone With The Wind》)最早的记忆,是中学时看过的电影。印象最深的两个镜头,一是费雯丽大力扯下窗帘做裙子,二是她的保姆帮她往死里拉紧内衣,还有最后的经典台词: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时隔多年重温,感受的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故事。作者Margaret Mitchell除了描写男主Rhett Butler、女主Scarlett O’Hara Hamilton Kennedy Butler、男二Ashley Wilkes、女二Melanie Hamilton Wilkes这四位并没有乱搞的男女十年间的感情纠缠以外,还细致呈现了美国南北战争之惨烈和战后民众的生存苦况、民主共和两党官商勾结大发战争财、棉场主与奴隶之间的生态链、社会制度瓦解期间的乱状、南部保守的性别婚姻生育观念等等。小说和电影在当时都相当成功,现在也依然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当然了,相隔八十年,时代和观念的不同也引起非常多的争议,这个下文再表。

如果想知道这个故事说什么,你有很多选择:

纸书:原著超过一千页

听书:英文版49小时

电影:近四小时

《你确定你要读《飘》吗?》by 二十五岁的老奶奶

这书我是用两个礼拜的零碎时间听完了49小时的原版书(亚马逊Audible上有声书$15刀,Kindle电子版$9刀)。当然你也可以剁手全套精装纸书,再贵也不会比书在1936年出版时卖三刀的狠。那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最严重的时期啊,一个月房租才二十四刀,书竟然可以在出版的六个月内卖到一百万。然而原版一千页的分量也太重了,除非是电子版,不然捧着也累啊。为了装逼或者当英语教程严肃地学习,否则以有工作或者学业人士的零碎时间阅读,恐怕费时太多,大概只有骨灰级粉丝才会舍得如此投入吧。

如果你实在没有时间,花四小时看看电影也不错。据说电影绝大部分忠于原著,以作者完全拒绝参与电影制作来看,这点非常难得。像我这样最终并没有和书成为真爱的读者,如果没有见识过电影男女主演员的颜值,阅读/聆听时肯定乐趣大减。

至于选择中译版还是英文原版,看个人喜好吧。我没有读过前者不敢妄言,但是即使优秀的翻译能再现原著优美的文笔,作者为了体现黑人奴隶文化水平低而特意拼写的“土话”,因为中英语法完全不同,大概难以完全呈现。大家可以看看下文体会一下:

黑奴保姆Mammy: "Ah ain' gwine stand by an' have eve'ybody at de pahty sayin' how you ain' fotched up right. Ah has tole you an' tole you da you kin allus tell a lady by dat she eat lak a bird. 
我的解读:I am not going to stand by and have everybody at the party say how you are not brought up right.  I have told you and told you that you can always tell a lady by that she eats like a bird. 

这些部分其实听起来没有读的那么费劲,朗读者Linda Stephens是小说背景所在地亚特兰大本地人,南部口音搭配原文非常自然,解读起来比用读的更容易明白。

那么听了两个礼拜,到底耳朵有没有白白多工作了49小时、小心脏和想象力算不算浪费了精力呢?当然没有!坦白说,我看完后的感觉非常纠结。Mitchell的文字能把你的心紧紧攥住,扔到故事刚开始时美国南部建立于棉场经济的最繁华时空,从1861年一路牵着横跨美国历史上最惨烈的南北战争和战后更混乱的重建时期。如此长篇的故事,在动荡的历史背景下编织出紧凑的情节,全程没有让人感觉沉闷的段落。不但四位主角写得立体,绿叶角色同样描绘得个性分明让人难忘。

不过虽然书这么好看,我一点都不想听第二遍了!

不是因为长,也不是因为没有大团圆结局,纯粹因为我:1)讨厌女主Scarlett;2)心疼男主Rhett;3)不相信作者对于奴隶制度的描写,也不赞同她的立场。怎么说呢?听我细细道来哈。

1)讨厌女主Scarlett

故事的开头,从描述Scarlett充满魅力的脸蛋和魔鬼身材开始。因为Vivien Leigh美艳外形实在太经典,光从颜值上喜欢上她完全没有难度。然而心灵不美,再漂亮人家也是受不了的。

一般来说,爱情故事里的女主就算性格缺点再多,也总有可爱之处弥补。出于这个习惯,我一直很努力地去喜欢去原谅Scarlett。每次心里狠狠给她打耳刮子的时候,都会安慰自己说,她还小呢,故事这么长,一定会洗白的。到了中段开始打仗后,这位刁蛮公主家道败落,她果然能在困境中自立自强扛起了一家子。以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女,为了填饱肚子干黑奴粗活下地摘棉花,为了保住父母的房子直面到处烧杀抢掠的敌人,不正是典型的逆袭么?

可惜就在我以为小说要往着励志故事的方向走时,发现她其实自私和傲慢之心不改。既然她都意识不到这样会亲手毁掉自己的幸福,我这个当读者的,又何必自欺欺人维护她呢?

生活艰难之际怂恿已婚生子的Ashley和她一起扔下一切去私奔,我可以当作是她担当家族生机压力太大,一时想不开想要逃避责任;

使手段横刀夺走妹妹未婚夫,虽然俗话说“The end doesn’t justify the means”,但是客观来说的确家里的经济做了贡献,因为我相信如果她妹真的如愿嫁人,肯定马上就扔下大家伙跑了;

利字当头爱钱爱享受,我能理解是熬过苦日子的后遗症和不安全感,或者是受逆境所迫的生存之道。不就是土豪心态么,有什么稀奇的;

不过拜托!就算是对前两任老公多没感情,也不至于要将子女如同对猫狗一般冷落。以至于到了最后醒悟自己爱上男主时,盼望怎么死的不是和第二人老公生的女儿,而是和男主生的女儿。我也是当妈的,绝对受不了这种自私的态度!

当然,爱她的读者也可以把她内心的阴暗解读为她对爱人Ashley的痴心一片情深不渝。好吧,为了这种一厢情愿的假专一主动跟Rhett分床睡,以致被他理解为宁可把他的小孩流掉也不肯给他再生一个,把他逼到将爱宠转移给女儿Bonnie,到最后两人相处如途人,不是活该么?

2)心疼男主Rhett

男主Rhett最初喜欢Scarlett,除了因为她的天使脸蛋魔鬼身材以外,还因为她与身边的女人性情不一样,说话坦白不造作。作为一个被家族遗弃、靠打扑克发家的机会主义者,Rhett不介意旁人非议他的政治立场和赚钱手法,凡事看本质和前景,坚持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打个比方吧,他在我心中就是一个文化、家境、修养和品味都非常好的高富帅版韦小宝,而且还用情专一,这样的男人简直不要太完美!

出于欣赏女主的独立和顽强,Rhett可以不在乎她两度结婚生子,把她和第一任生的长子视为己出,在她二婚后抛头露面和男人一起做生意时护驾,甚至忍受Scarlett与他婚后依然痴迷初恋Ashley。迷信点的话,我真的觉得他是被Scarlett下蛊才会得这么神魂颠倒。

只可惜再痴的心,也经不住长久的玩弄和折磨。虽然故事最后来了个开放性结局,不死心的读者肯定一厢情愿把它解读为Scarlett这种倔强和不认输的性格,一定能挽回男主的心。不过如果我找得到Rhett,一定夸他走得好走得妙,走得呱呱叫。这女人克夫啊,还不有多远躲多远,难道还想当第三个吗?

3)我不相信也不赞同作者对于奴隶制度的立场

这一点的争议性就大了。

整个故事的背景是美国1961年开始的南北战争,而这个战争的缘由就是要解放奴隶。当时南部经济极度依赖棉花生产,在还没有机器化的时代,劳动力主要来自奴隶。书中屡屡提到Scarlett一家对待奴隶如同家人,不但从来没有鞭打过,她的妈妈甚至为了照顾他们染病去世。在生活艰难到揭不开锅时,忠心的黑奴为了去隔壁偷鸡中枪,Scarlett答应以后有钱了给他一块金手表,结果后来真的把她爸爸的遗物手表送了他。如此种种,不需要还原历史真相,光用听的都感觉太假。

本来么,美化丑恶制度只是一种无法脱离历史认知的副产品。就像咱们中国很多的经典文学,也有描写封建时代丫鬟书僮管家厨娘和主子的亲密关系,也不见得因为这点影响作品的文学价值。

可惜作者对于黑奴的看法,仍然在Scarlett的态度描写中曝露出来了。只会听从主人命令行事、智商低下只能干同一工种、遇事胆小等等,都是书中给予这一群体的刻板印象。战后,类似Scarlett家族那样失去棉场和奴隶的“上等”阶层连投票权都没有,而出于政治需要上位得到投票权的黑人,简直就是我们民革时期红卫兵造反派的美国版。且不说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白人至上主义,捧谁贬谁,作者的立场一看便知。

后来说到Scarlett开伐木场,不顾旁人反对启用囚犯干活。为了交货给买家,对管工的虐待不作为。后来Ashley把囚犯放走后,伐木场产量下降,她直接将此归咎为Ashley心软经营不善所致。如此狠心的人能对黑奴那么好,唯一的解释可能就是彼此没有相处过吧。

虽然重读并不代表赞同这种典型的剥削手法或者白人至上主义,但是我的确无法对字里行间渗透的这种言论调子视而不见,所以还是把对此书的印象停留在初次相遇的美好吧。

无论Mitchell的视角是否“正确”或者“准确”,乱世出的这个是佳人还是贱人,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此书很值得一读。

至于想看几遍,那就是阁下的决定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