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追风筝的人》 出版10年印刷100次,这本书好看在哪

2017-12-20 11:47:06 知行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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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追风筝的人》 出版10年印刷100次,这本书好看在哪》by 知行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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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第一次看到《追风筝的人》时,我点了右上角,因为里面第一句话是“关于阿富汗”。我当时想,世上最贫穷的国家,人名肯定长,内容一定苦逼,历史一定复杂,不愿看。

幸亏顺手查了一下:

知乎里,0差评。

豆瓣里,得分8.9,将近30万人参与了评分

改编电影,豆瓣评8.1分,烂番茄指数一般,因为大家对改编的失望。

比如烂番茄官网中的这位评论:

《漫话《追风筝的人》 出版10年印刷100次,这本书好看在哪》by 知行书话

《追风筝的人》是我读过最好的书

于是我买了书,用三个晚上刷完24万字,不是小说水,而是读上第一页就根本停不下来。

好小说,当如此。

01

主人公阿米尔是个高帅富少爷,他生来什么都有。

唯一的缺憾就是他太怂包,钱和地位这些大事,由他那个硬汉爹解决。跟恶霸打架,打嘴炮等小事由他的小仆人哈桑解决。

这个小哈桑是他的死忠,从出生便24小时守护他,有麻烦时有求必应,有危险时挺身而出。

然而这一切都在11岁那年的风筝节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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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照

死忠哈桑在追风筝的时候,遇到了上次在他们手上吃瘪的恶霸,在冬季寒冷的小巷中,哈桑为保护阿米尔的风筝,惹怒了恶报,被鸡奸。

这一切就发生在躲在小巷尽头的怂包阿米尔少爷眼前。

阿米尔却没有挺身而出,他躲在暗处,然后无声无息的逃跑了。

怂包决定一怂到底,因为愧疚或者自卑等复杂的怂包心理,他非但没对哈桑补偿,反而渐渐疏远哈桑,甚至栽赃嫁祸给哈桑,逼得哈桑离开他家,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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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照

直到阿富汗战乱爆发了,富豪爹领着阿米尔逃离到美国。

在美国,昔日的贵族沦为穷人,爷俩开始四处收破烂,然后在跳蚤市场卖旧货,成了破烂王。

在市场里,怂包破烂王遇到了春天,并结了婚,同时他也陆续出版了几本小说,再次成了高富帅。

高富帅在美国生活惬意,但心底总有一团阴霾,灵魂的缺憾。

直到他接了一个老朋友的电话。

电话那头说,“这里有你重新成为一个好人的路。”

伤疤掀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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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照

高富帅决定只身前往,朋友告诉他,哈桑已死,但他的遗孤尚在人间。

哈桑,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遗孤是的他的侄子。

这个遗孤,正在阿富汗,每时每刻都可能被杀。

重回阿富汗是找死,但他还是得去,寻回侄子。

因为那里有一个怂包的逆袭之路(原文叫“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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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照

故国家园,如今残破不堪。

烧焦的荒野,坍塌的房子,满地的乞丐和孤儿,随处可见的尸体。

在激进分子癫狂的眼神和变态的杀人方法里,阿米尔九死一生找到了侄子。

此时男孩已成为一位军官的娈童。

而这位军官,就是当年鸡奸哈桑的恶霸。

为救侄子,阿米尔答应了恶霸的要求:跟他打一架。

体无完肤,浑身骨折,光圈里浮现出他老爹和娘亲的身影……

千钧一发时,男孩拿出哈桑的弹弓,打瞎恶霸的左眼,他们逃了出来,回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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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剧照

02

知乎和豆瓣上都说,这是个自我救赎的故事。

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里同一个草坪上迈出第一步。还有在同一个屋顶下,我们说出第一个字。我说的是‘爸爸’,他说的是‘阿米尔’。我的名字。

小仆人哈桑将阿米少爷尔当作最亲近的人,当作最好的朋友,当作神。

而这个“神”却自私、软弱。无聊的时候找哈桑,一旦有其他乐子便将哈桑撇到一边。

在哈桑因他而遇难时,他竟逃跑了。明明只要他挺身而出,说几句狠话,恶霸便会顾忌他的身份,说不定会放了哈桑。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如果我喊出来我生命中剩下的光阴将会全然改观。但我没有,我只是看着,浑身麻木。

可他怯懦了,选择了逃跑。

他甚至很快为自己的逃跑,找到了自我原谅的理由:

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制,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可这理由终究骗不过自己,于是他破罐子破摔。

他将名贵的手表和现金放在哈桑枕头底下,因为他知道哈桑不会去辩解,不会让他为难。

他终于赶走了这位忠实的伙伴。

看到这时,我甚至觉得,他要比那个恶霸更心狠手辣。

这简直就是“江歌案”的文学版。

不同的是阿米尔比刘鑫要有良知。

他带着这罪恶感过了20多年后,终于冒着九死一生,从遍地战乱,随时死人的魔窟里,救出哈桑的遗孤时,用血偿清了罪恶。

是的,表面上看来,这是个自我救赎的故事。

一个怯懦的凡人,终于选择勇敢,而完成自我救赎的故事。

但深究下去,到底是什么让我们做错事后,很快便自我原谅?

是什么让我们后来破罐子破摔?

又是什么让我们必须完成自我救赎?

03

先说自我原谅,

未必是软弱,我们可能因为七宗罪中的任何一种,犯下过错。

可奇怪的是,人们会第一时间,为自己找借口,然后搜肠刮肚,去寻找支持这个借口的论据,来证明这个借口是对的,最后完成自我原谅。

然后轻轻的对自己说:“并不是我的错”。

这仿佛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在身边找到理由的砖块,垒砌城墙,保护自己以防受到挫败、自责等负面情绪的攻击。

有趣的是,这道防线不是我们成年后才建起来的,而是与生俱来的。

去年听过一个儿童教育的讲座,老师举了个栗子。

一个三岁的小孩,不慎从滑梯上掉下来,一只鞋摔掉了,惊恐的大哭,毕竟滑梯2米高。

问及为什么哭,孩子想了一会,说:鞋掉了。

任家长如何诱导他,孩子始终不提滑梯的事。

是孩子撒谎吗?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撒谎呢?

这是个儿童教育的经典案例,孩子是真的忘了,他选择性的忘记痛苦的事情,因为他幼小的心灵承受不了那样恐怖的记忆。

其实,这个现象就是我们自我原谅的源头,其本质都是通过忘记实现解脱。

比如我们定下了美妙的生活目标。

“明天开始,我要每天晨跑”

然而,第二天早上,闹钟响了好几次,我们已经醒了,但就是不想起床,最后还是在以往的时间起来,晨练泡汤。

我们起床后看看闹钟,心里愧疚了半天,最终找到了这个理由:“今天有很难的case要处理,我需要充足的睡眠。”

于是,我们完成了自我原谅,心理铸就一层自我保护的防线,忘了没起床的挫败,从自责中解脱出来。

自我原谅并没有什么错,甚至幸亏有这个本领,我们才能有勇气活下来。麻烦的是,是不断的自我原谅造成的人性滑坡。

04

再说破罐子破摔

不断的自我原谅,就变成了破罐子破摔。

闹钟第三天响的时候,我用“今天不舒服”为理由又没起床去晨练,第四天又找个理由……

每天为一件事找理由也是蛮累的。于是我选择了破罐子破摔,我找个永久的理由:我不是早起型人,晨练这事不靠谱。

这只是个避重就轻的生活小事,下面我们说个大的,最近沸沸扬扬的“江歌案”便是很好的例子。

这件事已经从各个角度被解读过了,无需再叙,只说刘鑫在整件事中的态度,简直就是《追风筝的人》前半段的现实版。

先是不出门的怯懦,这跟阿米尔躲在小巷尽头最后逃跑是一样样的。

然后拒绝配合江母,甚至口出恶言,与阿米尔陷害小哈桑如出一辙。

破罐子破摔,恶性循环。

我已经厌倦了在自责和弥补中挣扎了,我就这样了,爱咋咋地吧。

你有道德路,我有自私桥。

你每次出现都在提醒我的卑鄙懦弱,我要你从生命中消失,别来找我麻烦,找我就骂你!

顺着这个滑坡下去,人就像是坐滑梯一样,越来越快的加速度,没有终点,没有底线。

于人将是道德沦丧,如刘鑫对江歌。

于己将是堕落深渊,如戒酒的人再次酩酊大醉、丢工作、离婚……吸毒的人复吸、借钱、抢劫……

再回来看起点,不过是按掉了闹钟,没有起床晨练而已。

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永远不要低估人性下滑的潜力。

05

最后来说自我救赎。

其实自我救赎就是在人性滑坡里,止损的速度和能力。

自律的人会迅速止损,比如在第三天闹钟响了就起床去晨练。

但大部分人的止损会慢半拍,止损的越晚,下滑越快,落的越低,弥补起来越难,耗费时间越长。

比如,初中贪玩,没考上重点高中,

你与初中同学的差距是目标清华与三本大学的差距。

你没意识到要止损,于是下滑的差距便越来越大。

10年后,你与初中同学的差距,也许就是3000与3万的差距。

当然这是一般情况下。

不一般的情况中,你通过止损的速度与逆袭的努力,变成了30万与3万的过肩摔。

过程是艰苦的,拖的越久,逆袭越难。

所以人们说,看一个人的成就,不是所达到的高度,而是在低谷的弹跳力。

比如苏东坡他爹苏洵,《三字经》里说他老人家:“苏老泉,二十七,始发奋,读书籍。”

苏洵从小不爱读书,似乎安心就当个农民算了,结婚,生娃,这辈子就这样了。

27岁的忽然一天,终于玩够了,想读书了。

周围人笑他太想当然尔,毕竟起步真是太晚了。这时他哥苏涣已经当了10年的知府,而他的水平跟隔壁家10岁小孩的差不多,相当于他那个天才儿子的4岁水平。

可是他不服,27岁怎么了?只要止损就不怕晚。

他烧毁旧稿,从零开始,在众人讥笑中,一边头悬梁,一边养家糊口,一学就是20年。

47岁终于一举成名,完成人生的逆袭。

其实凭借苏洵的天资,如果从小读书也许就不需要20年,但是无奈前面自由落体了太久,想逆袭就必须要付出更多。

即便是苏东坡的爹,也必须如此,更何况是凡人的我们。

如果没有自信天赋异禀,没有自信在谷底飞跃,就得随时止损,随时跃起。

因为这一刻,永远比下一刻更简单一些。

06

家族这件事

说完人性滑坡与逆袭,来说说《追风筝的人》的“家族”。

高富帅阿米尔逃难至美国后,变成了收破烂的屌丝。每周六到跳蚤市场里,跟着逃难来的阿富汗“前贵族”一起卖破烂。

在这里,他遇到了美丽的妻子。

丈人家以前也是名门望族,岳父原是阿富汗国防部的将军,他爽快的答应了阿米尔的求婚。

但婚后他们一直没有小孩,于是妻子想到了收养,这时一向不管家事的将军岳父居然不同意。他说:

这里就拿阿米尔来说吧。我们都认得他的曾祖父,如果你们问起,我可以坐下来,细数他好几代祖先。这就是为什么他的父亲前来提亲,我不假思索的就应承的原因。而且,相信我,如果他的爸爸不了解我们的祖先,也不会要你当他的媳妇,血缘是最重要的,你们收养别人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将谁的血带进了家门。

读到这段时,我忽然有种了悟的感觉。

中国人是最崇尚家族的,读书时要“光耀门楣”,结婚时要“门当户对”,教育孩子要“诗书传家”……

我们每天都提的“家族”究竟是什么,倒是远在美国的阿富汗老将军说的最透彻。

家族就是“血缘”捆绑的“几代人”。

07

先说血缘

当我想到这个的时候,刚从《寻梦环游记》的影厅里走出来。

小米格,这个鞋匠家族的第五代孙,不可救药的迷上了音乐,冒着全家的禁忌,偷偷的崇拜民族歌王,终于在亡灵节的夜晚,跨越了生与死的界限,开启了寻梦之旅,最终发现真正的歌王竟是他的曾曾祖父。

两位音乐发烧友之间,隔了四代人。

在这近百年间,音乐是家族中的禁忌话题,没有任何人对小米格进行过音乐启蒙,但小米格还是爱上了。

说来奇怪,比起样貌和性格,我们的血液来自的地方,对我们影响最深的却是兴趣。

心理学有个很有趣的试验:

一家中的兄弟姐妹,被送到不同的家庭收养,多年后他们的性格迥异,教育程度不等,甚至容貌都因饮食等因素难以直接判断他们的血缘关系了。

但他们的兴趣竟非常相似。

实验室并没有告诉他们实情,只是将这几个大相径庭的人邀请至一个度假别墅中,让他们相处。

两天下来,他们竟成为兴趣相投的好朋友,最小的妹妹甚至说,“我像是遇到自己失散多年的姐姐。”

事实上,她确实找到了自己的姐姐。

我们的兴趣大多是自己擅长,而擅长大多来自天赋,而天赋大多来自血缘。

当然像爱因斯坦、达芬奇这样的时光旅行者除外。

天赋潜伏在血缘中,随着代代生息,传演下去。它像是个开关,等待开启,也许是自身的觉醒,也许是外在的影响,会让它亮起。

身边很多朋友总说,不知道自己兴趣是什么。

其实如果你实在找不到,就去自己的家族中找答案吧。

因为在血缘中,一定有属于你的天赋。

08

“几代人”

我们常说“薪火相传”,既是相传,就要两代人以及以上。

传的最稳固的,莫过于家族相传,因为血缘的绑定和子孙的繁衍,会让薪火无私又不间断的持续下去。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样式雷”,全世界再也没有这样的家族,前后200年,传了八代人,自第二代都是中国最高级的建筑设计师。

雷家一手打造了:故宫、天坛、颐和园、避暑山庄、清东陵、清西陵,功绩相当于建筑行业的爱因斯坦。雷家把泥瓦匠这件事,传成了建筑行业的半边天,传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一代样式雷,雷发达。苦哈哈的北漂民工一个,主要工作是进宫修宫殿。

第二代样式雷,雷金玉。从出生就一直干建筑一直到71岁,参与设计圆明园,奠定了“样式雷”的基础,去世时皇帝追封。

到了第三代雷家出了大难,伙计背叛、同僚篡权,雷家只能收拾行李回老家。

应了老话“富不过三代”,眼看雷家可能就这样结束了,雷金玉的夫人却张氏独自留了下来并到工部据理力争,终于夺回样式房掌案权。

此后雷家虽也几经波折,但始终执掌样式房。

特别是第五代雷景修,他收集了祖传的“营造法式图稿”和大大小小的“烫样”,并加以说明,编以目录。他将家族的手艺进行升华,档案化,系统化、学术化。样式雷的图档能流传至今,雷景修功不可没。

“一家样式雷,半部建筑史”。

入行、中兴、绝境、复兴、升华……能够顶起一个行业的伟大家族,必定会经历这样的过程。

一家人像接力一样不能中断,当每一代的继承人在祖先堂里组成一字排开的画像,每个人的奋斗都不再是孤独的,而是家族世代的传承。

所以,真的不妨回去翻翻族谱,挖掘一下家族精神。

带着最可靠的队友,最具竞争壁垒的核心技术,最亲密的利益共同体,没准你的姓氏,也会成为一个行业的名字。

09

最后想说一说全书最让我揪心的地方:

塔利班肆虐下的阿富汗。

阿米尔为救哈桑的遗孤,重返阿富汗,到去孤儿院问消息。

那些尚未彻底被摧毁的屋宇赤条条竖在那,屋顶破了个洞,墙壁嵌满火箭炮的弹片,整个街区已经化为瓦砾。在那些犬牙交错的砖石废墟中,有座没有窗户的破房子,儿童在里面玩耍,自行车和骡车在孩子、流浪狗和一堆堆废物中穿梭。

孤儿院破败不堪,因为没有经费,孩子随时可能冻死或饿死,当问及哈桑遗孤的情况,孤儿院负责人说:

“有个塔利班官员,每隔一两个月就来一次,带着钱,虽然不多,但总比什么也没有好。”他滑溜溜的眼睛看着我,又转开,“通常他会带走一个女孩,但不总是这样。”

“你居然同意?”

“我能有什么选择呢?我根本没有能力阻止它发生。如果我拒绝给他一个孩子,他会带走十个……一个月前,他带走了索拉博”

阿米尔顺着院长的消息,在塔利班组织里找到了遗孤索拉博,此时他已变成了激进分子的娈童。

他剃着平头,眼睛被睫毛膏染黑,脸颊泛出不自然的红色……索拉博抬起胳膊,缓缓转身,他踮起脚尖旋转,弯身触碰膝盖,挺直,再次旋转……

一个10岁的小男孩,遭到如此变态的折磨,任谁看来都会揪心。

可其实这只是塔利班肆虐下的一个微小的缩影。

在上世纪60年代,阿富汗的妇女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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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可以穿短裙,可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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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有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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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富足有情趣

塔利班下的阿富汗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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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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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年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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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分子

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妇女,必须裹住全身,外面的世界只能从小纱窗里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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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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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照

连年的战争让这个富庶的国家回到赤贫,男人在战争中不断的倒下,女人团团裹住,剥夺所有权力,儿童流离失所,朝不保夕。

战争让历史挂上倒车档。

这让我想起了最近的耶路撒冷风波,那个美丽而哀伤的古城,去年站在他城墙下,仿佛还能听到千百年来无数次的铁马冰河,城里人的呼救哭诉。

真心希望它能逃过风波,因为这张逆向行驶的罚单,人类真的买不起。

10

我用了三个晚上的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却用了一周的时间去想它书中的内容。

不论是人性的滑坡与救赎,还是家族的血缘与传承,抑或是地球那一边的硝烟。

出版十年,印刷100次,

精彩的故事往往会先给你反常的刺痛,

继而你会在人生与见闻中找到谜团的亮点,

最后久久挥不去萦绕脑海,

一吐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