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读素书(11) 宗法与平衡
以明示下者暗,有过不知者蔽。
《素书》第五章,遵义篇。全篇只有三十多句。简直像一本小型的管理心法,或一门凌波微步的武功内力修炼。
王阳明说心外无物。古代的典籍特别注重总结为人处世的内在规律。也许与我们农耕文明,生存环境逼仄所养成的含蓄性格有关。
几千年的时间里,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有过盛世之治,也有过逐鹿之乱,有过风调雨顺,也有过急景凋年。这片土地,祖先耕过,敌人踏过,杜鹃花也层层飘落过。
但似乎也有一条看不见的无形之线,把无数的精神灵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牢牢束缚在安土重迁的观念之下。
那就是宗法。
所谓宗法 ,是一种制度,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
父系世族取代母系氏族之后,父权在漫长的时光里,渐渐变得牢不可破。甚至高推圣境,到了主宰生死的地步。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没有哪个民族像我们一样,宣传血淋淋的“郭巨埋儿”,“割股疗亲”,“卧冰求鲤”……的《二十四孝》故事。
为了省口粮食,活埋幼儿供养母亲,为了给父母治病,割掉大腿肉做药引。今天看起来的愚昧,曾经是政府提倡,民间赞扬的道德楷模。
虽然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如此冷血,我并不相信这些故事里的长辈,真心喜欢吃掉儿子的肉治病,靠活埋的孙子省的那点口粮续命。
但宗法制本身的性质就是这一类幽魂思想的土壤。它是按血缘关系分配的,包括生存资料在内的一切资源,由父亲绝对掌握,在一夫多妻的家庭里,按照男性后代的出生顺序,进行处置和分配。
嫡长子继承制。大妻所生的长子,在父亲亡故后,继承父亲所有的权威和生产生活资料,成为新一代的家长,族长。
家庭里是宗法,在国家就是分封。国家新的主宰者,有权力将前朝留下的土地,人口,财产,政权,军队 ……分配给自己的后代,功臣,前朝勋戚……
前者对后者有处置和管理的绝对权力,后者对前者有保卫和拥护的绝对义务。
所谓“家天下”。“长兄为父”。春秋时期的争霸战,也是在周王室渐渐失去对国家的控制能力之后,各诸侯国纷纷争夺“霸”权,“霸”通“伯”,按“伯、仲、季、叔”的顺序,“伯”就是长子。
谁在周“爹”年老体弱的时候,当上“霸(伯)”这个话事人,谁就有资格对其它诸侯国指手画脚。
当然争不能赤裸裸地争,得按照一种公认的道德程序。
当楚庄王陈兵洛水问鼎周王室的时候,周臣王孙满对他说,王权“在德不在鼎”,使他暂时打消了念头。并不是王孙满的口才多么不得了,而是楚庄王自己也认可这个价值观。
楚国很长一段时间被中原诸国排除在文化圈之外,就是因为文化差异,他们认为楚国尚武而无“义”。几代楚国国君都是通过弑父自立,这种“进取心”在其它诸侯国心目中,是一种毫无秩序尚未开化的蛮夷行径。
孔子修《春秋》,几乎从不称“楚王”,而是称为“楚子”,或者干脆就叫“楚人”。
我们特别讲究家族谱系和血统的正宗。编草席的刘备,枝枝蔓蔓的皇叔身份,使他天然就有匡扶汉室的正义之旗。
改朝换代,很多都会表现出一种为前朝修史,表达自己是为了天下,为了前朝的姿态。朱元璋尊元,康熙哭明孝陵皆是如此。无法无天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只好天生地养,从石头里蹦出来。
许多体弱多病,任性胡闹,患有某种神经症,甚至是精神疾患,白痴的帝与王。几千年层出不穷。因为血缘就决定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分封与宗法互为表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变得如此之重要,不但是臣民们对主宰者锥心泣血的呼唤,也是他们在某种绝对权威下,无法自主而挤兑出来的生存谋略,所希望实现的一种秩序上的精神理想。
这也是《素书》里“义”的概念。“义,人之所宜,赏善罚恶,以立功立事。”
有阳谋,就有阴谋,有规则,就有潜规则。我们不停不停地向着心灵深处走去,奔着千岩万壑之间的一线天光进发。《素书》第五章,就开始讲述一种平衡法则。
第一条“以明示下者暗”。如果对《孙子兵法》断章取义地看,“兵者诡道也”。“《孙子·军争》“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还有“诸葛多智而近妖”“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帝王心术深不可测”等等名句。似乎都是在表达一种行事作风的高度性指标:急着亮底牌,让人琢磨透,预测你的行为,就是一种风险。
我们把自己绑在一个表面天长地久,实则暗流汹涌,追求永恒,但又毫无安全感的价值观上。
我们最热爱旋转阴阳,太极圆环,四两拨千斤的智慧。最大限度地发掘着心灵之泉,以求得与身外的汪洋大海打成一片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