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经典2 概括费尔巴哈的《宗教的本质》前十章。
社科经典2|| 概括费尔巴哈的《宗教的本质》前十章。
一、<序言>:费尔巴哈在《宗教的本质》1841年初版序言中说“宗教在本质上是戏剧性的。上帝本身就是一个戏剧性的存在者,也就是说,是一个具有人格的存在者。谁夺走了宗教的影像,谁就夺走它的实物,就只剩下一个“骷髅”。在宗教中,影像,作为影像,就是实物。······而是把神学看作精神病理学”他又说“在这本书中所谓的演绎地证明了的事情,即神学之秘密是人本学。”费尔巴哈明显是一种对中世纪以来的宗教神学的思想持批判的态度,宗教神学乃是一种虚设之影像,而其实质却是人本学。他试图从宗教神学之中挖掘出人本的因素,并揭露出宗教的虚无性。他在1843年第二版序言中更加明确地显示其人本学的思想。他说“说按照我的著作,则宗教是荒谬、虚无、纯粹的幻想了,这种责难仅仅在下述情形之下会是有道理的,即按照我的著作,我把宗教还原到人,人本学,证明人、人本学是宗教之真正对象和内容,并把人、人本学也说成是荒谬、虚无、纯粹的幻想,如果有这种情形,那末上述的责难就当然是不无道理的了。”这是实质在用反问语来反证自身的人本学的思想正确性。
二、<概论人的本质>:
1、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具有类意识。人的类本质既是宗教的基础又是其对象。
2、意识的本质是无限性,并将无限性的本质当作对象,这是人的存在方式,而上帝就是这些无限性的类本质的对象化,实质是人的无限性的绝对本质。
3、人的类意识、类本质是理性、意志、(爱)心灵。超越个人的三位一体即理性、意志、爱三者的统一。
4、人由对象认识自己,对对象的意识便是人的自我意识。理性、感性也只是人本质具有的。感性的对象意识是可与自我意识分离,而宗教对象是与自我意识相同一。
5、有限的本质不是人真正意义上的本质,个体把类的完善性、无限性作为参照才认识自身个体的有限性,而被无限性所指引。
总结:人是以理性、意志、爱心灵三位一体的类意识、类本质的存在者,本质上具有无限性,对对象的认识便是自我意识。宗教、上帝只是人无限性的类本质的对象化,是同一与自我意识之中的。
三、<概论宗教的本质>:
1、宗教对象是人内在的对象,有别于感性外在。却把神视为外在的存在来看待来引领人。
2、上帝的一切能力实则是人的一切能力的对象化。以及人自身的活动也被对象化为神的活动。
3、宗教是最初的间接自我意识。基督教是人对自己的本质关系,是属人的。
4、通过上帝,人只是将自身作为上帝的目的,实质自身的目的。
四、<作为理智本质的上帝>
1、宗教是人自身的分裂,对象化为人之外的存在是宗教的起点,乃是自身的分裂。
2、作为完善性、属神的本质,是对自身完善性的意识,本质上是能够同一的。理智是摆脱了心的情感因素,是一种无限性,是而非心力的个体性的普遍性特性。(理智既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知性,在另一程度上是一种理性)
3、理智型的上帝是非感性的,非属人的,是理智固有的客观本质。是思维的对象,只有通过抽象与否定来能把握它,认识它。
4、上帝是理性的一种启示,是理性自身对自身的显示上帝是最高的理智思维力。信仰上帝是理性(理智)对自身的信仰。
5、形而上学视域内的上帝是作为知性来把握的对象,自设为绝对的本质对象。
6、理性由上帝来提供世界的目的与根据,也只有在自身之中才能把握,把理性作为原因性和第一位的存在。
7、理性是一切的实在性,非理性的矛盾的存在是虚无的,理性的矛盾是上帝本身的矛盾,是人类本质的理性的自身的矛盾。
8、无限性的认识上帝,你的本质也是无限性的。理智是绝对统一性的存在。无限之于单一性,有限之于杂多性。
9、只有理性才是纯粹自我而不依赖外在的,其他都是在不同程度上是主客间的相互依赖。(物理生活)
五、<作为道德本质和法律的上帝>
1、理智是一种普遍性的泛神的本质,宗教是人神论的本质。
2、完善的道德的上帝是实现了道德的理念与人格化的道德律,也是人自身理智的本质。
3、法律是完善的道德理念与意志的客体化,道德意志和法律意志之间是同一的。
4、人自身摆脱罪恶感必须不仅把法律看作道德理念与意志,而且看作属人的心、爱的意识用一种感性的方式看待。
5、法律只是以一种抽象的理智的方式看待人,而心、爱的意识确实让人感到自身的存在感。爱意识是人与上帝,自然与精神的真正统一,是实在的有血有肉的而非虚设的爱。
6、上帝赦免人的罪恶是把上帝视为属人的感性的存在者,而非是抽象的道德层面的法律实施者,而是超越了道德层面的。(根源在于上帝本质是人的本质。)
六、<化身之秘密,作为心之本质的上帝>
1、对上帝的本质的误解根源于对形而上的知性认知的抽象存在者与宗教意义上直观的爱意识的感性存在者之间的混淆。前者是对象化为属理智,后者是在内化为属人的心爱。
2、上帝的本质是意识的存在,是爱人的,而非是形而上的理性神的。
七、<受难上帝之秘密>
1、爱是通过受难来表现和自证。基督的受难史是人本质的爱心力所对象化的。
2、基督不仅表现在道德法律层面上和牺牲自我的精神,也表现在最高层面的从人的受难能力绝对化的,采用一种感性的上帝姿态。是具有心爱力的属神的上帝。(属神的概念是指本质上属人之中的神性而言的。)爱心力的上帝是最高阶的,高于抽象概念的理型神。
八、<三位一体的与圣母的秘密>
1、圣父是理智的体现,基督是爱心力的表现,前者倾向于孤独的抽象的思辨,后者是爱心力的交际的现实的表现。二者的结合才是完整的统一。圣父是第一人格。圣母与圣子是第二人格。
2、只有现实的交际的生活,感性直观下的圣子,充满爱心力的,圣父在圣子之中才成为人。圣父与圣子互为依赖,圣母是圣子所必须的依赖。爱心力部分上表现出女性的慈爱特质。
九、<逻各斯与属神的肖像的秘密>
1、第二人格才是上帝真正本质性的存在,而抽象概念的上帝不如作为肖像和影像的圣子和圣母来的本质。
2、将抽象的上帝采用感官直观的感性对象的存在,所以圣子不可能是形而上的抽象存在。第二人格高于第一人格的存在。
3、第二人格对应的逻各斯语言,是语言是一种虚设的,影像性质的存在,语言是一种想象力的思想仅是影像式的存在。却高于原本。
4、把语言视为属神的本质,语言具有救赎性、和解性、赐福性和解放的力量。
十、<上帝里面的创世原则之秘密>
1、第二人格是表现上帝的原则即创世原则。上帝自我意识具有自我区别于自我之外之间的区别。
2、自我需要与他者,外在世界存在依赖,人只有通过自我之外的存在而认识自身。并且个人的有限性的由于联合而成为人类主体的无限性力量。
3、宗教上帝不外是人本质的意识与自我意识的统一对象化,自我之外的存在,乃是人思维而成为本质上的同一存在的同等物。爱心力乃是文化的产物,人类社会的产物。
4、上帝的存在不外是世界被思想和抽象的本质,世界的本质是上帝是真正实在,可以被感官直观所把握的。
5、所以上帝产生世界的原则,是人将上帝作为对象化的一种思维活动而已。